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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关于印发<洪泽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洪群组〔2014〕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0日-5月15日

  二、参加对象

    全县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

  三、活动形式

  (一)现场“摆摊”征询。

  1、县城区域征询。县直各单位走上街头、广场等群众集中区域,发放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范围与民主评议对象一致,下同)征求意见表。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要一并发放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征求意见表。

  2、镇集贸市场征询。各镇党委负责组织镇机关、各站所党员干部,利用逢节之日在农贸集市设点,向群众发放征求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站所征求意见表。同时,可结合镇情实际,邀请县直部门开展送科技、送卫生、送文化等活动。镇开展征询活动时,县委督导组领导要到现场指导。

  县直各单位可单独也可与其他单位联合“摆摊”征询,征询前将具体时间、地点报督导组组长,征询时要在现场设立“意见回收箱”,留下活动图片,县委督导组要跟踪指导。征求意见表上要注明回收地址、截止时间,允许群众带回去填写后投送。征询现场同步散发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受理诉求事项、解答群众疑惑、公开“一线两箱三网”。

  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可参照县、镇做法,深入村民小组、居民小区、车间工段、班级和学生家长中征求意见。

    (二)“四回四访”征询

     各镇、县直各单位要将“四回四访”活动的要求及时通知党员干部,要求他们在4月25日前主动向各镇报到,说明自己回访类型(出生地、居住地、联系地、选举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各镇组织委员(联系方式见附件)负责联络、登记汇总,4月28日前反馈到回访地,商定具体日期,并反馈给报到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在规定日期前往回访地,分组入户走访征求意见。

    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名单、回访类型、活动内容等,由村、社区报镇、镇报县委督导组。征求到的群众意见由党员干部梳理,带回单位汇总,由各单位集中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定题调研征询。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赴联系点开展一次定题调研活动,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听取汇报等形式,征求群众对县四套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由开发区、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等单位负责活动安排及意见汇总,并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转呈市委督导组。县委督导组全程参与活动。

  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各镇各部门一把手可到挂钩单位、分管部门开展定题调研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各镇、各部门要召开专题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中层干部、普通职工、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的意见建议。

    (四)相关部门征询。由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负责,认真梳理汇总已经掌握的群众反映县四套班子、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建议,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后,统筹进行反馈、交办、督办。

  (五)“微体验”征询

    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各部门“一把手”,通过“四进四看四体验”(进医院看服务体验医德医风,进菜场看物价体验百姓生活,进小区看物管体验居住环境,进公交看秩序体验交通状况)活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随时记录《民情笔记》,并认真梳理。同时,结合单位职能和行业特点,主动查找本单位“四风”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和主动查找的问题,分别由“四办”、各镇、各部门负责汇总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六)“一线两箱三网”征询

  各镇、各部门设立热线电话,公开领导信箱、群众意见箱,通过阳光纪检、电子党务、公共政务三网平台,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在醒目位置、活动场所、服务窗口、车站码头等人群集中地,公开征求意见的联系方式,摆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安排专人及时梳理汇总,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活动目标

  通过分形式分对象组织党员干部征询群众意见,做到基层走访到村到户,征求意见全面覆盖,确保群众意见建议应征尽征,反映问题更加全面,突出问题找准找实,党员干部群众观念进一步夯实,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四风”、建章立制打下更加扎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十个一”联系群众机制(联系一个村、一个社区、一个企业、一个社会组织、一个基层民生单位、一个“两代表一委员”、一个专家人才、一个创业大户、一个困难家庭和一个困境儿童),更好更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把手要带头参加,确保征求意见工作有序开展。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要用严的作风开展征求意见,做到轻车简从、不扰基层、不加重群众负担。

  组织征求群众意见,可以“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对本单位和外单位的意见一并梳理汇总,在5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党员领导干部“十个一”联系群众情况统计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汇总表》上报,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及时反馈相关单位。

  要聚焦“四风”问题听意见,在征求群众意见中,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防止走神散光、以工作方面意见代替作风方面意见。对于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可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深化征求意见工作。

  县四套班子集体和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坐下来集体议,逐项议深议透群众意见,注意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中,透视背后的“四风”问题;从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反思班子和个人的作风问题,反思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的问题,反思“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防止就事论事、浮在表面。

  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把征求意见与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学、查、改、建”融会贯通、齐头并进,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县委各督导组要提前介入,严督实导,认真指导各单位做好征求意见的组织工作,深入实地,现场监督,跟进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征求意见以及即知即改、为民服务等情况材料。对组织安排不得力、参加活动不积极、征求意见不到位、查找问题不深入的坚决不放过。

   

附件:1、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2、镇组织委员联系方式

    3、党员领导干部 “十个一”联系群众情况统计表

      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汇总表

                    

中共洪泽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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