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014年9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安排, 7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督导组组长刘金山同志全程参加并进行悉心指导。党组班子和个人认真查找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达到了触动思想灵魂、有效解决问题,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督导组领导点评及要求,主动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统筹兼顾、思想整改和作风整改同步推进,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
1、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机关。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切实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立党为公,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同一切与党的组织纪律相违背的不良现象和风气作斗争。
3、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努力提高人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坚持和弘扬求真务实作风
4、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工作做实做优,不搞花架子、外面光,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县级财政预算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5.改进文风会风。健全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办文、办会等规定,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着力提高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成效。
6. 切实提高审议质量。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会前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会议审议发言要言之有据、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切实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满意度测评。会后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7、认真做好视察检查工作。组织视察检查,要深入基层,到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视察检查走马观花。9月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视察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
8、加强信访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建立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强化重点信访案跟踪督办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完善重点建议督办程序,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探索代表议案、建议跨年度督办工作。9月底前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处理来信来访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暂行办法》,并认真执行。
三、畅通和拓宽联系基层群众渠道
9、把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的暂行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联系挂钩村、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坚持到普通群众中去,站在群众立场,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联系挂钩村、帮扶困难群众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10、注重调研实际成效。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工作制度》,轻车简从搞调研,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直接到矛盾突出、群众意见强烈的地方去搞调研、提建议;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班子成员全年累计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交群众朋友不少于5人,每人每月到各自挂钩联系点上调查研究不少于1次。
11、坚持贴近基层、服务基层。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与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对联系的时间、次数、人数作出重新规定,着力提高联系代表质量和效果,对在联系代表中收集到的代表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并认真予以交办、督办。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坚持监督和支持有机统一。出台《关于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指导的意见》,定期到各镇人大走访调研,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12、时刻关心部属工作和生活。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开展与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活动,多方关心部属工作生活,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四、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13、始终怀有强烈的事业心。出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克服人大“二线”思想。加强工作探索和创新,提高依法监督成效。
14、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传统。提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下乡调研,不论路途是否遥远、交通是否便利,一切服从工作需要,该到必到,坚决执行机关管理制度。
15、磨练意志,激发动力。加强学习和党性锻炼,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自信、实践自信,激发工作动力;完善《听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两院”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实施办法》、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严格执行制度,遵守办事程序,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着力破解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焦点、难点为题。
五、倡导和维护清正廉洁风气。
16、坚持勤俭节约。崇尚艰苦朴素,克服讲排场、好面子思想;出台实施《关于规范人大会务安排的意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7、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自觉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登记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18、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在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副主任、党组成员实行归口认领、分工负责、牵头整改。领导班子和成员率先垂范,放好样子,真改、实改、彻底改,各委室同志勇于担当、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持开门抓整改,将整改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向社会及时公开整改方案、通报整改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评判和评价。坚持目标导向,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人大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成效、新气象。